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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• 索 引 号:QZ02101-0700-2024-00090
      • 备注/文号:泉丰政征告〔2024〕43号
      • 发布机构: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    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2024-05-24
      泉州市尊龙凯时关于2022-48号储备用地征收(使用)土地预公告
      时间:2024-05-25 09:21

        为实施泉州市尊龙凯时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国土空间规划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发布2022-48号储备用地征收(使用)土地预公告:

        一、征收(使用)土地的范围、目的

        1.拟征收(使用)土地面积:5.2012公顷。

        2.征地范围:东至毓才街、西至古塔山、南至古塔山、北至海韵街。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。

        3.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: 城东街道新前社区、华大街道地质社区、华大街道新铺社区(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)。

        4.征地目的: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2-48号储备用地,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,属公共利益需要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。

        二、其他事项

        拟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1日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、华大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,并由城东街道办事处、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尊龙凯时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。

        本公告之日起,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的,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。

       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,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。

       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,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、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,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,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城东街道办事处、华大街道办事处提出。

       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尊龙凯时,由城东街道办事处、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。

        原泉丰政征告〔2023〕29号公告作废,特此公告。

       

        附件:2022-48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泉州市尊龙凯时

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2024年5月24日

        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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